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一百七十二条条司法解释第八章 初查和立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七十二条
初查一般应当秘密进行,不得擅自接触初查对象。公开进行初查或者接触初查对象,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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