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搜索

13633 条法律条文

全部法律条文 · 第 139/682 页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六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六条

当事人已同意适用在线诉讼,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在线诉讼活动或者不作出相应诉讼行为,也未在合理期限内申请提出转为线下进行的,应当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七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七条

参与在线诉讼的诉讼主体应当先行在诉讼平台完成实名注册。人民法院应当通过证件证照在线比对、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等方式,核实诉讼主体的实名手机号码、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护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确认诉讼主体身份真实性。诉讼主体在线完成身份认证后,取得登录诉讼平台的专用账号。 参与在线诉讼的诉讼主体应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八条

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可以通过诉讼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开展在线调解活动。在线调解应当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进行,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九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九条

当事人采取在线方式提交起诉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材料后的法定期限内,在线作出以下处理: (一)符合起诉条件的,登记立案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 (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其补正,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和期限,案件受理时间自收到补正材料后次日重新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条

案件适用在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告、被上诉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询问其是否同意以在线方式参与诉讼。被通知人同意采用在线方式的,应当在收到通知的三日内通过诉讼平台验证身份、关联案件,并在后续诉讼活动中通过诉讼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诉讼材料,以及实施其他诉讼行为。 被通知人未明确表示同意采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诉讼平台直接填写录入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代理意见等诉讼文书材料。 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将线下的诉讼文书材料或者证据材料作电子化处理后上传至诉讼平台。诉讼材料为电子数据,且诉讼平台与存储该电子数据的平台已实现对接的,当事人可以将电子数据直接提交至诉讼平台。 当事人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二条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诉讼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原物: (一)对方当事人认为电子化材料与原件、原物不一致,并提出合理理由和依据的; (二)电子化材料呈现不完整、内容不清晰、格式不规范的; (三)人民法院卷宗、档案管理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三条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化材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符合原件、原物形式要求: (一)对方当事人对电子化材料与原件、原物的一致性未提出异议的; (二)电子化材料形成过程已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 (三)电子化材料已在之前诉讼中提交并经人民法院确认的; (四)电子化材料已通过在线或者线下方式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选择和案件情况,可以组织当事人开展在线证据交换,通过同步或者非同步方式在线举证、质证。 各方当事人选择同步在线交换证据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时间登录诉讼平台,通过在线视频或者其他方式,对已经导入诉讼平台的证据材料或者线下送达的证据材料副本,集中发表质证意见。 各方当事人选择非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五条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和电子数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经当事人举证质证后,依法认定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未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六条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下列因素作出判断: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电子数据上链存储前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交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储前数据的真实性,并结合上链存储前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话确认、诉讼平台在线确认、线下发送电子送达确认书等方式,确认受送达人是否同意电子送达,以及受送达人接收电子送达的具体方式和地址,并告知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效力、送达地址变更方式以及其他需告知的送达事项。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条

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分别登录诉讼平台,以非同步的方式开展调解、证据交换、调查询问、庭审等诉讼活动。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或者民事、行政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可以在指定期限内,按照庭审程序环节分别录制参与庭审视频并上传至诉讼平台,非同步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根据当事人意愿、案件情况、社会影响、技术条件等因素,决定是否采取视频方式在线庭审,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适用在线庭审: (一)各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不同意,或者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同意且有正当理由的; (二)各方当事人均不具备参与在线庭审的技术条件和能力的; (三)需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二条

适用在线庭审的案件,应当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开展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活动,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三条

需要公告送达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中明确线上或者线下参与庭审的具体方式,告知当事人选择在线庭审的权利。被公告方当事人未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表示同意在线庭审的,被公告方当事人适用线下庭审。其他同意适用在线庭审的当事人,可以在线参与庭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四条

在线开展庭审活动,人民法院应当设置环境要素齐全的在线法庭。在线法庭应当保持国徽在显著位置,审判人员及席位名称等在视频画面合理区域。因存在特殊情形,确需在在线法庭之外的其他场所组织在线庭审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同意。 出庭人员参加在线庭审,应当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