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第四十条条行政法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禁止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乳制品。 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上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下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三十七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第三十九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第三十八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第三十六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第四十一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第四十三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第四十二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第四十四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