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行政法第五章 乳制品销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禁止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的乳制品。 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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