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第八条条司法解释第一章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查终结,承办人应当制作审查终结报告。审查终结报告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叙述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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