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司法解释第一章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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