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行政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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