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二十条条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 第二章 侦查 >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一百一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第一百一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第一百一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第一百二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第一百二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