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 第二章 侦查 > 第四节 勘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