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第一百七十条条司法解释第八章 立 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条负责侦查的部门调查核实后,应当制作审查报告。 调查核实终结后,相关材料应当立卷归档。立案进入侦查程序的,对于作为诉讼证据以外的其他材料应当归入侦查内卷。←上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四条下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一百七十一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一条第第一百七十三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三条第第一百七十二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二条第第一百七十四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四条第第一百六十七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第第一百六十九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六十九条第第一百六十五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六十五条第第一百六十八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六十八条第第一百六十六条条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