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第三百零二条条司法解释第十章 审查逮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零二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重新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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