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第二十六条条行政法第三章 生鲜乳收购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监测能力与监测任务相适应。←上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下一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十一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第二十三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第二十二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第二十五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第二十四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第二十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第十九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第十八条条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