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零六条司法解释第十章 审查逮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零六条

在审查逮捕中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讯问的,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经审查发现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讯问。

同章节法条

首页案例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