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八十九条条刑法第一编 总则 > 第五章 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一百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第第九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第第九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第第九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第九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九条第第九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第第九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第第九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第第九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六条第第九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