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第四十五条条行政法第六章 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五条对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交通运输工具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条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二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六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三十三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第第三十二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二条第第三十五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五条第第三十四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四条第第四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七条第第四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三条第第四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二条第第四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六条第第四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