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第三十三条条行政法第六章 附则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单位生产的投放市场的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依照本条例执行。←上一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一条下一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二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三十二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二条第第三十五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五条第第三十四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十四条第第四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七条第第四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三条第第四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二条第第四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五条第第四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六条第第四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