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第十四条条司法解释第一章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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