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 >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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