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三百四十八条条司法解释第十二章 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
对认罪认罚案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依法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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