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第五十五条条诉讼法第八章 移管被判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五十五条
外国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移管外国籍被判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向外国请求移管外国籍被判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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