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 第二章 侦查 > 第十节 侦查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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