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五十七条条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 第二章 侦查 > 第十节 侦查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一百五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第一百五十五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第一百五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第一百五十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第一百六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第一百六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第一百六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