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八条刑法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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