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第二十条条行政法第四章 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条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在实施化妆品卫生监督时,应当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对生产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当负责保密。←上一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下一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二十一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第二十二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二条第第十七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七条第第十九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九条第第十八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八条第第十六条条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