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第四十六条条诉讼法第七章 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十六条由于请求国的原因导致查封、扣押、冻结不当,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办案机关可以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要求请求国承担赔偿责任。←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十八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十四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五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五十一条第第五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五十三条第第五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五十二条第第五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五十条第第四十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十七条第第四十九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十九条第第四十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