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第九条条行政法第二章 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九条对交通运输工具的随行服务员工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管理,适用本条例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订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三条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一条→同章节法条第第七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七条第第八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八条第第六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六条第第十一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十一条第第十三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十三条第第十二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十二条第第十四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十四条第第十条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