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第四十二条条司法解释第二章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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